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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预算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内设机构有4个: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体卫处、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204人,退休人员11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3145947元,比上年增加1504809元,增幅4.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45947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3145947元,比上年增加1504809元,增幅4.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3145947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33145947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400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845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7464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48450元。比上年减少464460元,减幅8.58%。其中办公费1830994元,手续费13000元 ,水费51600元,电费156890 元,邮电费42438元 ,差旅费165587元 ,维修(护)费945398元 ,培训费260000元 ,专用材料费321028元  ,劳务费21473元 ,工会经费208143元,会议费164000元,公务接待费259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00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725899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0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61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9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额34129000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3277800元,占资产总额的9.5%、固定资产24411400元,占资产总额的71.5%,含房屋2805.2平方米、图书100100册,计算机307台等。其他资产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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