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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文化馆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文化馆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乐昌市文化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主要职能是⑴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⑵承担我市的文艺创作、辅导工作;⑶指导、培训我市艺术创作骨干;⑷负责执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挖掘、整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⑸组织策划各类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⑹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及讲座。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艺术创作辅导组、艺术活动项目组、文化艺术培训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宣传策划组、演出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7年末,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4人,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培训业务;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及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等工作任务。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乐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级预算和所下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0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28 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20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幅2%,原因是项目经费拨入的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0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08.28 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20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98.2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6%,比上年增加24.02万元,增幅7%,原因是人员经费、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88万元(统发工资129.07万元,月均奖5.5万元,节日补贴14.80万元,住房公积金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40万元(离退休统发工资85.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91万元,住房维修基金22.7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比上年减少24.6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7%,原因是项目经费的拨入减少。其中:流动舞台车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文艺演出及送戏下乡的车油费用、车辆的维修等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千人书画大赛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千人书画大赛活动制作宣传费、获奖证书、奖品等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送戏下乡演出补贴5万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期间的住宿、租车费、伙食补助费、及业余演出队的补助等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为1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餐费、住宿等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03.45万元。累计折旧94.11万元,净值209.34万元。共有流动舞台车1辆,只用于文艺演出及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组织提供辅导、培训业务;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展览及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送文艺下乡演出、千人书画大赛活动等工作,实施3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产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2018年文化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2018年文化馆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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