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预算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人事保卫股(会务股)、财务股、物业管理股、节能管理股。
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机关大院的具体管理情况,研究制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大院各单位的行政经费管理,单位财务报销、账目核算,编制报表。
3、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设施和礼堂会议场所的管理及其服务工作,承办市四套班子领导交办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和管辖的住宅区,进行规划建设和房产设施维修、分配、调整,以及维修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和所管辖住宅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建设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除“四害”的杀蚊蝇、灭鼠害、除蟑螂及环境秩序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大院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四防”(防盗、防火、防特、防事故发生)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7、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3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韶、乐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负责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保障,做好会务、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59.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7.06万元,增幅54.15%,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上调及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新增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4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59.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7.06万元,增幅54.15%,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上调及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新增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59.4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79.5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9.98%,比上年减少126.01万元,减幅20.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转发韶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的通知>>》(乐财预﹝2017﹞13号)要求,我中心支出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二是调整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等预算至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6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79.9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0.02%,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63.07万元,增幅2746.5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等项目由原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二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其中:001项目市政府大院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工资等68.58万元,主要用于保安、值班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2万元,原因是工作任务多,需增加岗位人员;002项目市政府大院四名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工资14.09万元,主要用于监控室值班人员工资、社保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1.06万元,原因是物价、社保费上调,需增加工资;003项目市政府办公区、办公大楼保洁人员工资13.48万元,主要用于大院、办公大楼卫生保洁人员工资、社保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29万元,原因是物价、社保费上调,需增加工资;004项目市政府礼堂服务人员工资12.96万元,主要用于礼堂服务人员工资、社保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03万元,原因是该岗位需增加人员且物价、社保费上调,需增加工资;005项目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门卫、卫生人员工资9.1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门卫、保洁人员工资、社保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原因是该岗位需增加人员且物价、社保费上调,需增加工资;006项目市政府大院绿化人员工资13.49万元,主要用于大院绿化人员工资、社保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73万元,原因是该岗位需增加人员且物价、社保费上调,需增加工资; 007项目市政府大院水电费90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市政府大院水电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原因是水电费逐年提价致费用增多;008项目市四套班子、法检两长异地交流干部往返交通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往返交通费报销,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原因是该项目为本年度新增;009项目机关饭堂运转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饭堂外包、食材等运作,与上年相比增加230万元,原因是饭堂于2018年运行,未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010项目市政府大院供水供电及路灯维护3万元,主要用于大院水电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011项目市政府大院消杀费0.7万元,主要用于大院“四害”等防治工作,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012项目市政府大院消防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大院、办公楼等基础消防设施日常配备、维护,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013项目市政府大院监控设备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大院监控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014项目市政府大楼电梯维护费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电梯日常检修维护、更换零配件及保险费,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015项目市政府大院零星维修费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大院零星修缮,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7万元,增幅218.84%,原因是新增项目。其中办公费12.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40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0.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5.2万元、差旅费2万元、日常维修(护)费11.0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24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总额266.9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99.11万元,专用设备3.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8万元,主要是通用设备(车辆)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拍卖、报废处理。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一是做好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保障工作;二是水电费缴交;三是机关饭堂运作;四是做好市政府大院水电设施、消防、监控设备、电梯、环境维护等15项工作,实施15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年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预算(补充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