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乐昌市梅花镇中学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乐昌市梅花镇中学是二级预算单位,不含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体卫艺处、团委、工会、总务处等部门。是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初中部学校,主要职能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上级核批事业编制人数129人,实际在职教职工126人。退休人员1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乐昌市财政局的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分配机制。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科学及时安排资金,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94.40万元,比上年减122.54万元,减幅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4.4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2.54万元,减幅6.3%,原因是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了2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79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94.4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794.4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107.46万元,增幅6.37%,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4.19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9.58万,增幅13.91%,原因是工资的正常晋升;商品和服务支出32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扯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5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2.91万元,减幅14.87%,原因是减少了廖培生老师一次性死亡抚恤金53.4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230万元,减幅100%,原因是学校刚完成教育创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4.6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78万元,上升了0.02%,原因是办公费,校舍维修费增加了。其中办公费91.27万元、印刷费1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6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3.9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日常维修费102万元、专用材料3万元、工会会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60万元,与上年数对比扯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24万元,减50%,其中:,服务类采购2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1,173.90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41.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固定资产1,131.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6.5%,含房屋15338平方米价值669.52万元、其他462.4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了47.6万,主要是其他资产增加,房屋及建筑物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能正常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能培养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