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公益一类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工作。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也为1个。
内设14个机构(10个科室, 1个挂靠机构为市健康教育所),分别有办公室、财务科、流行病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科、消毒杀虫科、地方病防治科、职业卫生管理科、检验科、质量技术管理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中心门诊部及健康教育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乐机编委[2014]58号文规定,我中心事业编制人数53人。年初在职人数51人,离退休人员21人。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2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常规传染病监测;2、狂犬病监测;3、传染病控制;4、免疫规划工作;5、艾滋病防治,主要是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6、慢非传管理;7、健康教育,主要是要通过首批全国健康促进县项目评估;8、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技术督导;9、公共卫生监测;1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1、食源性疾病监测;12、地方病防治;13、农村环境卫生卫生监测;14、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食品、饮用水、土壤重金属监测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3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5.33万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没有了疫苗卫材成本支出项目预算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6.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3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5.33万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没有了疫苗卫材成本支出项目预算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36.8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94.8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3.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67万元,增幅10.94%,原因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增加45.09万元,住房维修基金预算增加24.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27万元,增加45.09万元,增幅11.13%;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与上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07万元,增加13.58万元,增幅13.79%。
(二)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6%,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24万元,下降91%,原因是疫苗卫材成本支出项目预算减少额450万元。其中:001项目非税收入征收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费征收成本,新增16万元;002项目水质监测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与上年持平;003餐饮食食品监测抽查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与上年持平;004冷链运转维持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2个疫苗冷库运转,与上年持平;005预防性体检、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卫生检测三项疾控免费业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三项疾控免费业务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办公8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福利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年初总额为1149.16万元,其中:1、房屋建筑物5131平方,价值599.5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2、交通运输设备9辆,汽车4辆,摩托车5辆,价值89.6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3、其他固定资产459.96万元,比17年初增加33.68万元,主要是省级设备专款20万元购置的一辆冷藏车价值29.39万,电子设备4.2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1、常规传染病监测;2、狂犬病监测;3、传染病控制;4、免疫规划工作;5、艾滋病防治,主要是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6、慢非传管理;7、健康教育,主要是要通过首批全国健康促进县项目评估;8、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技术督导;9、公共卫生监测;1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1、食源性疾病监测;12、地方病防治;13、农村环境卫生卫生监测;14、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食品、饮用水、土壤重金属监测等14项工作,实施5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 免疫规划是指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所制定的规划、计划和策略, 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通过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水平。
6.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7.第二类疫苗是指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第二类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选择第二类疫苗。
8. 卫生检测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对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或产品进行卫生检测、测试、检验和评价。
9.预防性体检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对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的特定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体检频次)。
10.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并对教育效果作出评价。健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们树立健康意识,通过健康教育,能帮助人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影响健康的,并能自觉地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