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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乐昌市梅花镇中心小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梅花镇中心小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梅花镇中心小学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1个,分别是梅花镇中心小学,梅花镇育才希望小学,梅花镇三和希望小学,梅花镇大富小学,梅花镇鹧鸪塘小学,梅花镇流山小学,梅花镇深塘小学,梅花镇群英小学,梅花镇大坪小学,梅花镇清洞小学,梅花镇洞山小学。

  主要职能是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乐昌市梅花镇中心小学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校长室、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梅花中心小学编制是224人,现在职教师是208人,退休教师7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既保证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和重点支出需要,又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算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339.9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9.9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95.6361万元,增幅5.8%,主要原因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339.9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339.9844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的支出预算3144.348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195.6361万元,增幅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339.98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8.4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商品和服务支出5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6.5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5万元,比上年减少64.4万元,减幅11.8%,主要原因是学校办公费的减少。其中办公162.4000万元、手续费9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18万元、水电费17.5万元、会议费5.53万元、培训费43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3.87万元、专用材料37万元、专用燃料费5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费用102.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87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87万元,无其他资金;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可接待80批次,共780人次。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 2417.39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 52.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固定资产 2364.8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含房屋1219.36万元,其他0元。与上年比增加了227.79万,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了227.79万元,其他资产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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