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乐昌市民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乐昌市民政局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业务上受韶关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指导。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区划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股、最低生活保股、财务审计股、婚姻登记处等八个股室。有市福利院、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市老龄办四个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烈士审核、褒扬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5、负责全市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办事处)、村委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际和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6、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管理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12、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民政局行政编制20名,现在职人员18人,工勤人员5人,乐昌市殡葬管理所参公编制8名,现参公人员4人,乐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乐昌市民政局是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本年度完成了全市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双拥和优抚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等社会行政事务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123.98万元,比上年减少708.31万元,减幅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23.9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637.31万元,减幅6.5%,原因是①2018年无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及村委换届两项工作的预算收入;②2018年的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收入,该项资金需上级部门根据我局上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做资金安排。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支出预算9123.98万元,比上年减少708.31万元,减幅0.7%,主要原因是原因是①2018年无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及村委换届两项工作的预算收入;②2018年的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收入,该项资金需上级部门根据我局上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做资金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123.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28.4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比上年减少45.53万元,减幅57.9%,原因是2018年无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及村委换届两项工作的预算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9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595.5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3%,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3.6%,原因是2017年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属于乐昌市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内容,2018年度纳入了我局的预算;退役士兵安置、社会福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项目的支出都相应有所提高。001抚恤支出项目927.92万元,主要用于复退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002退役安置662.5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等费用、;003社会福利支出1162.17万元,主要用主要用途孤儿生活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新增养老机构评估及责任保险预算、殡葬等方面的支出。00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45.22万元,主要是保障城市和农村生活困难家庭最低生活标准;00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0万元,主要是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时,用于应急的生活救助支出;006 临时救助248.06万元,主要用于个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生活救济及流浪乞讨救助;007 特困人员供养 396.2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五保户的生活补助;007 其他生活救助1.5万元,除特定的人员救助以外的生活救助;008 城乡医疗救助855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低保、困难群众等人的医疗救助资金。009农林水支出320.22万元,主要用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补助支出。010残疾人事业项目222.8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重度残疾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0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8万元,主要用于一些公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5万元,与上年持平,包括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5.7万元、差旅费5.7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万元,日常维修1万元,电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2.8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335.93万元、主要是一些电脑等办公设备,拥有3辆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了全市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双拥和优抚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等社会行政事务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实施1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了民政项目中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