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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预算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为独立一级预算单位,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承担完成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及学历教育。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核定事业编制120人,在岗在编110人(其中:小学部57人,初中部53人);退休人员70人。遗属供养14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围绕乐昌市教育局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执行预算体制管理改革的精神,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行新的《预算法》相关规定,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为宗旨。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实行从严从紧的编制预算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度,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强化绩效预算,切实编好、编细、编实学校财务规划。认真贯彻《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教育资金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3.7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75万元,增幅11.20%,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了191.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03.7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903.7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191.75万元,增幅11.20 %,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以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2.8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57.14万,增幅16.11%,原因是工资的正常晋升,新增招聘教师等各项工资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221.1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56万元,增幅5.02%,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增加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05万元,增幅4.58 %,原因是社保障经费预算的增加24.0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6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0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4.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万元,增幅6.44%,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上级下拨公用经费相应提高了。包括办公费7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4.74万元、会议费2.3万元、工会经费14.72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专用材料7.80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其他商品人服务费用44.04万元(含校园安保费)、办公用房水费2.5万元、电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其它交通费0.028万元、委托业务费0.0105万元、手续费0.00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国有资产资产总额1680.83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172.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27%、固定资产1508.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9.73%,其中: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为14.16万元,办公用房面积为1427平方米,业务用房固定资产价值为699.24万元,业务用房面积为172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固定资产价值为512.62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3110平方米,其他资产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创建广东教育强镇复评工作、校园跑道维修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度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预算补充公开.doc

乐财预(2)号附件1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doc

2018年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预算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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