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为独立一级预算单位,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承担完成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及学历教育。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核定事业编制120人,在岗在编110人(其中:小学部57人,初中部53人);退休人员70人。遗属供养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围绕乐昌市教育局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执行预算体制管理改革的精神,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行新的《预算法》相关规定,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为宗旨。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实行从严从紧的编制预算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度,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强化绩效预算,切实编好、编细、编实学校财务规划。认真贯彻《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教育资金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3.7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75万元,增幅11.20%,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了191.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03.7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903.7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191.75万元,增幅11.20 %,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以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2.8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57.14万,增幅16.11%,原因是工资的正常晋升,新增招聘教师等各项工资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221.1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56万元,增幅5.02%,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增加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05万元,增幅4.58 %,原因是社保障经费预算的增加24.0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6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0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4.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万元,增幅6.44%,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上级下拨公用经费相应提高了。包括办公费7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4.74万元、会议费2.3万元、工会经费14.72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专用材料7.80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其他商品人服务费用44.04万元(含校园安保费)、办公用房水费2.5万元、电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其它交通费0.028万元、委托业务费0.0105万元、手续费0.00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国有资产资产总额1680.83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172.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27%、固定资产1508.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9.73%,其中: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为14.16万元,办公用房面积为1427平方米,业务用房固定资产价值为699.24万元,业务用房面积为172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固定资产价值为512.62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3110平方米,其他资产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创建广东教育强镇复评工作、校园跑道维修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财预(2)号附件1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