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实习生产处、总务处、团委、工会等7年处(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预计2018年共有财政全额供养人员177人,其中在职人员148人,退休人员29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 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预计在校学生人数为203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根据预算下达数,踪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中发现与预算数有较大差异,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确保预算顺利落实。
二、收入预算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203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7.45万元,事业收入(非税收入)164万元。比上年减少637.73万元,减)23.89%,原因是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未下达。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45万元,其中:财政拨入工资津贴奖金1165.59万元,退休费145.85万元,医疗费55.47万元,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配套资金17.80万元,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配套资金235.10万元,遗属供养1.75万元,住房公积金115.65万元,住房维修基金130.24万元。
2、事业收入(非税收入)
本年度事业收入收入16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3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674.4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6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031.4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557.02万元,增幅37.78%,原因是人员费正常调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7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元,原因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未下达。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5.1万元,比上年增加20.06万元,减幅9.33%,原因是预计学生人数比上年略有增加。其中办公费82.00万元,印刷费7.40万元,咨询费0.4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20.50 万元,电费35.00万元,邮电费26.00万元,差旅费24.00万元,会议费17.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0万元,其他商品人服务支出7.8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0.2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9.26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214万元,下降42.8%,其中:货物类采购186万元,工程类采购10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7,411.8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186.94万元,通用设备1,201.69万元,专用设备2,647.34万元,图书、档案65.0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0.83万元。与上年对比,房屋建筑物增加100万元,通用设备增加11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增加7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学生桌椅采购、网络信息监控系统、电钢琴室安装项目、图书楼加层项目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