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经2013年5月29日市编委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同意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加挂市保障中心牌子。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推进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城市发展。
(三)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0000元,比上年增加1850000元,原因是用于住房保障项目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00000元,原因是用于住房保障项目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项目支出预算1900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幅300%,原因是住房保障项目增加,人员办公经费也相应增加。其中办公经费2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数相同。
六、政府采购情况。本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价值0元,原因是我单位未独立核算,固定资产情况由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统计。
八、预算绩效情况。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