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体育局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体育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乐昌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等体育工作的乐昌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年预算组成单位共3个,本单位及无独立核算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乐昌市体育馆、乐昌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各镇开展体育工作,协同各部门做好学校、机关、事业、企业和农村的体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3、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统一规划竞技运动项目设施与重点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4、负责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和市以上综合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职人数20人,局机关9名、其中工人2名,乐昌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8名、其中工勤1名,乐昌市体育馆3名、其中工勤1名,离退休人员8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指导各镇开展体育工作,协同各部门做好学校、机关、事业、企业和农村的体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0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89万元,其他收入(基金预算拨款)1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0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0.8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56.8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3%,比上年增加18.79万元,增幅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1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幅30%。其中体育馆雅石展厅及水电费补助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馆雅石展厅的水电费支出;一小游泳池维修及水电费补助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一小游泳池的水电费支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维护更新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维护更新。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办公4.5万元、差旅费1.8万元、电费3.4万元、水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3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都是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辆行政公务用车,一辆事业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篮球联赛、足球联赛、乒乓球联赛、参加韶关锦标赛等预算项目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