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广东省粤北第一示范牧场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粤北第一示范牧场是1985年下半年至1986年3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农业厅(省政府关于粤北建立示范牧场的合同书,粤农字[1985]254号)的要求,经广东省计划委员会批准(粤计农字[1986]201号)而建立的。最初称为广东省乐昌示范牧场筹建处,1986年4月改名为广东省粤北第一示范牧场。粤北第一示范牧场成立初期至1986年6月由省、市、县三级以及澳方专家组成的粤北示范牧场行政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粤农字[1986]111号)。1989年7月起移交乐昌县政府直接领导,县畜牧局管理至今(粤农字[1989]第114号)。
筹建粤北第一示范牧场共征用土地7338.39亩。现有面积5821.22(4405.38+1410.05+5.79)亩。其中征用廊田3875.48亩、乐城2052.2亩,其余为当时的乐昌县鱼苗场、东风果场等的土地。分为东、西两片及专家楼,东片4469.68亩,现有4405.38(1995年乐昌市政府收回64.3亩建立廊田变电站);西片2860.7亩,现有1410.05亩(2005年乐昌市政府收回1450.65亩与乐昌监狱置换,现已由市政府购回)。专家楼8.01亩,现5.7861亩(位于乐昌电大附近)。
(二)人员构成情况。
粤北第一示范牧场行政定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公益二类,现有编制22个,在职17人,退休11人。班子成员情况为:副场长1名,正股长3名,副股长2名。党支部支委委员3名(含书记),工会委员5名(基本由行政班子兼)。现留岗3人,其余干部职工当时分别安排到有关的场内招商引资企业上班,但现在大多数已离开这些企业到外打工或自谋职业,他们的社保、医保等一直由场负担。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经营牧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与上年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包括:办公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电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水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此项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变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的预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依法合规高效得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