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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和查处城市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查处破坏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3个,内设办公室、城南监察组、城北监察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现有编制人员:事业编制19名,实有人员16名,财政拨款工勤人员7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监督和查处城市建设中、破坏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11.26万元,比上年增136.61万元,增幅5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协管人员40名、住房维修基金增加、执勤电瓶车维修费增加,清理“牛皮癣”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1.26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11.26万元,比上年增136.61万元,增幅50%,比上年增136.61万元,增幅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11.2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78.8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比上年增70.31万元,增幅34%,原因是2017年1月份新招录15名协管人员的经费预算放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则放在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32.4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2%,比上年增66.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原因是2017年9月份新招录协管人员40名、执勤电瓶车维修费及清理“牛皮癣”经费增加。其中:001清理“牛皮癣”专项支出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清理街道小巷各种张贴小广告,由于清除张贴小广告量多,2018年比2017年多增加2万元经费);002新招协管人员经费(40人)项目121.60万元(主要用于新招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40人经费);003执勤电动车维护费项目5万元(由于人员增加多购置执勤电瓶车5台,每台电瓶车维护费0.5万元,比去年增加2.5万元);004非税征收经费项目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28万元,比上年减少9.34万元,减幅20%,原因是2018年福利费、培训费、被撞购置费没有预算支出,清理“牛皮癣”劳务费比上年增加2.00万元,新购置执勤电动车5辆,执勤电动车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5万元。其中办公费7.97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2.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03万元、电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33%,原因是我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及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我队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我队没有公务用车预算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33%,原因是我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55.41万元,主要为单位固定资产(由办公座椅、办公设备、执勤电瓶车分布构成)、比上年增40.79万元,增加279%,原因是2017年新购置执勤电瓶车8辆、空调3台。主要有通用设备共54.2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共1.17万元,2017年增加空调三台,执勤电动车8台,2018年暂无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实物资产为55.41万元,无其他变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整治城市六乱等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清理“牛皮癣”专项:即清理城市中大街小巷乱张贴影响市容市貌小广告。


城监队-2018乐昌市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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