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加快项目实施。并且,请确保完成考核事项项目对应落实的任务量。
二、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三、请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确保2021年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在2021年9月底前形成100%。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