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营业执照已注销、实际经营状况与备案信息不符的情况,且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或取消,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对有关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取消备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从即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案凭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备案日期 | 取消备案原因 |
1. | 乐昌市黄圃红华药店 |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3033号 | 乐昌市黄圃镇黄圃街20号第三、四间商铺 | 2016-08-09 | 营业执照已注销 |
2. | 乐昌市湘华药店 |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170号 | 乐昌市庆云镇农民街45、46号商铺 | 2021-11-30 | 实际未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