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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第11期)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共抽检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96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调味品21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13批次、酒类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乐昌市李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乐昌粤粮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手撕小笋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按照有关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规定在有关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噻虫胺: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噻虫胺超标可能是种植者施用农药次数过多、配制农药浓度过高或没有遵从安全间隔期规定,农药没有得到充分降解,仍残存于蔬菜及土壤中,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为了延长保质期超限量使用所致。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明细表(第11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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