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共抽检2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31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调味品49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7批次、餐饮食品2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酒类15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7批次、蔬菜制品17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44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餐饮制品5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乐昌市老罗蔬菜果档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昌市九峰阿坚水果专业合作社销售的鹰嘴桃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乐昌市悦成商行销售的淮山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昌市森发杂货店销售的红枣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乐昌市有滋有味烧腊店使用的餐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问题
乐昌市老胡美食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昌市食为乐饮食店使用的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昌市星仔港式烧腊餐厅使用的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昌市阿杨杀猪粉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按照有关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规定在有关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属于咪唑类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作用。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超标,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施药或施药后未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造成。咪鲜胺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苯醚甲环唑:苯醚甲环唑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杀菌剂,是三唑类杀菌剂中安全性比较高的,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推测种植者施用农药次数过多或没有遵从安全间隔期规定,农药没有得到充分降解,仍残存于蔬菜及土壤中,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含硫类食品添加剂;或在使用添加剂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残留量在国家标准限量范围内,一般不会危害人体健康。但如果超限量使用含硫类食品添加剂,则可能会引起咳嗽、咽喉肿痛及消化系统疾病等。
(四)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食品可能受到肠道致病菌污染,人食用后可能会出现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原料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国外长期的实验和实践已经证明,大剂量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对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使用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超标的餐(饮)具,可能容易引起呼吸系统过敏性反应。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明细表(第13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