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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第7期)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共抽检1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35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25批次粮食加工品22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11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酒类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罐头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糕点2批次、食糖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乐昌市林子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乐昌市依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

  乐昌市肥珍食店消毒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

  坪石镇李记杂货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厨邦鸡精调味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产品真实性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异议认可。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按照有关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规定在有关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症状。

  (二)铅: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生姜是一种广泛栽培的蔬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根系吸收土壤中的养分和水分。但如果土壤和水源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或过量使用含铅的肥料、农药等,就会被生姜植株吸收,进而导致生姜铅超标。铅进入人体的铅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三)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多数大肠杆菌感染临床症状表现为腹泻、肠胃感染,可导致人体肠炎甚至是严重的败血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为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没有经过高温消毒或者是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也可能是受到清洗用水、卫生环境、人员等的污染。

  (四)谷氨酸钠:谷氨酸钠是鸡精调味料的主要成分,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谷氨酸钠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鸡精调味料的品质,导致其鲜味不足、影响食用体验,但一般不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谷氨酸钠含量应大于或等于35g/100g。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把控生产工艺,投料时未准确计量;也可能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添加量过少;还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

  (五)呈味核苷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是一种增味剂(鲜味剂),与谷氨酸钠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增强鲜度。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鸡精调味品的品质,导致其鲜味不足、影响食用体验,但一般不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谷氨酸钠含量应大于或等于1.10 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把控生产工艺,投料时未准确计量;也可能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添加量过少;还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乐昌市食品抽检信息公示表(第7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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