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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昌市区“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我市续创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社会正常秩序和城市良好形象,彻底解决市区“牛皮癣”小广告问题,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住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乐昌市区“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乐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乐昌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21年·第1期】)文件精神明确要求要全面整治市区范围内的“牛皮癣”小广告,严厉打击乱贴乱涂乱画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开展乐昌市区“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整治范围和对象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含高速公路)、公共场所、社区大小街道、所有建筑物(含楼道)、构筑物、公用设施、树木、公交站牌等设施上张贴、涂写、印盖、刻画各类“牛皮癣”小广告。

  (二)关于整治的时间

   整治行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三)关于整治活动的具体方式

  1.已在市区范围内张贴、涂写、印盖、刻画“牛皮癣”小广告的,广告主须在发布通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彻底清理干净。对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2.自本通告发布后,仍继续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张贴、涂写、印盖、刻画“牛皮癣”小广告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1)由公安部门负责对利用“牛皮癣”小广告实施制假售假、涉黄涉毒、涉枪涉爆、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从严打击。张贴、涂写、印盖、刻画各类“牛皮癣”小广告的行为构成损毁公私财物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由工信部门负责督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安部门等单位,对发现和查获违反本通告规定发布“牛皮癣”小广告涉及的通讯电话号码作停机处理。

  (3)对在整治工作中,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开展乐昌市区“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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