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9〕41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乐昌市供销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供销社反映。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乐昌市供销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乐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根据省、韶关于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推进落实《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9〕46号)、《关于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综〔2019〕7号)、《韶关市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韶府办〔2019〕38号)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乐发〔2018〕15号)工作部署,坚持以供销社为主导,以助农增收为目标,社会资本参与,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建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
二、目标要求
按照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要求,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品产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功能完备、优质高效、农民满意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以供销社为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1个集农资农技指导、土地托管、物流配送、农村电商、农产品购销加工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成16个具备电子商务服务、农产品购销加工、农资农技指导、日用消费品供应、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等服务功能中两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村助农服务中心。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市场化原则,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运营,兼顾公共性和公益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确保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得好、服务优、可持续。
(二)主体多元,共建共享。坚持开放合作,既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组织体系比较完备等优势,又积极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协力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推动形成供销合作社与社会资本共建共管共享发展格局。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各地特色优势产品产业,抓好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规划布局建设,积极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经营服务项目,推动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质量兴农,支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功能集成,综合服务。坚持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推进供销社现有经营服务资源汇集、功能集聚,吸纳涉农单位和邮政、信用合作等服务项目进驻,形成功能完备、优质高效、农民满意的助农服务综合体系。
四、具体任务
(一)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
1.建设地址:乐昌市站北路21号(乐昌市土产公司)。
2.建设规划:该平台以乐昌市土产公司为建设主体,利用土产公司原仓库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建设总面积为2300多平方米,建设一个具备农资农技指导、土地托管、物流配送、农村电商、农产品购销加工等服务功能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
3.建设内容:
(1)建设一栋三层的综合楼,其中一楼设分拣包装车间、果蔬保鲜、质量检测和产品展示,二楼设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三楼为综合办公区。
(2)配套建设约2000平方米的农产品批发中心。
(3)以乐昌市新供销天丰农资有限公司为依托完善农资农技服务功能。
(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
1.廊田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廊田镇老朱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2)建议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社会能人为主体,以合股合作的方式联合廊田镇老朱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集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及提供农产品加工、烘干等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镇村助农服务中心。
2.长来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长来镇安口村供销社旧址。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长来供销合作社为建设主体,联合长来镇大赛农场等新型乡村经营主体,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旅游观光、民宿、自驾游驿站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3.九峰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九峰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及上级专项资金,以九峰供销社为建设主体,联合九峰镇绿峰果菜专业合作社和九峰镇阿坚水果专业合作社,采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模式,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和冷链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4.黄圃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黄圃供销社新建大楼二楼870多平方米。
(2)建设规划:利用上级建设专项资金及社会资本,以黄圃供销社为建设主体,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和日用消费品购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5.五山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五山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上级建设专项资金及社会资本,以五山供销社为建设主体,对现有的便民综合服务社和供销社办公室为基础进行改造,联合五山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和日用消费品购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6.白石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白石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上级建设专项资金及社会资本,以白石供销社为建设主体,对旧门市部及旧仓库进行改造,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农产品展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7.云岩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云岩镇农业技术服务站。
(2)建设规划:利用上级建设专项资金及社会资本,以社会能人为主体,联合云岩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产品购销和冷储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8.沙坪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沙坪镇永鲜种养专业合作社。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以社会能人为主体,联合沙坪镇永鲜种养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农产品展销、电子商务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9.大源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大源镇水源村公共服务中心。
(2)建设规划:利用政府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以大源供销社为主体,联合大源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能人,与大源镇水源村新农村建设韶关市级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共同打造一个占地超过800平方米的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农产品购销加工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0.梅花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乐昌市鑫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社会能人为主体,联合乐昌市鑫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梅花镇莓花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1.坪石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坪石镇群众路15号(坪石镇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坪石供销社为建设主体,联合坪石镇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坪石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能人,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2.三溪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三溪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三溪供销社为建设主体,对供销社旧办公室和旧门市部进行改造,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和日用消费品购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3.北乡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北乡镇桂源马蹄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
(2)建设规划:利用上级专项资金及部分社会资金,以北乡供销社为建设主体,联合北乡镇桂源马蹄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4.两江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选址:两江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供销社为主体,对供销社旧门市部进行改造,联合两江镇农资经营户,共同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功能的助农服务中心。
15.庆云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地址:庆云镇农民街。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社会能人为主体,打造一个具备农资农技、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16.秀水镇助农服务中心
(1)建设地址:秀水供销社。
(2)建设规划:利用社会资本和上级专项资金,以社会能人为主体,对供销社旧门市部进行改造,打造一个具备农产品展销、电子商务、农资农技和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助农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2019年3月-5月)
按照下达的新型助农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召开动员会,确定县域和镇村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选址,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20年10月)
1.2019年4月-6月,完成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地质勘探、招投标等基础性工作,完成廊田、长来、九峰、黄圃、五山、白石、沙坪和云岩等8个镇村级助农服务中心的规划设计工作。7-12月,完善其服务功能。
2.2020年1-6月,完成北乡、两江、坪石、庆云、梅花、秀水、三溪和大源等8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的规划设计工作。7-10月,完善其服务功能。
(三)验收检查阶段(2020年11月-12月)
按照广东省、韶关市要求确保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要有实际的内容,确保助农增收效果,逐步建立起功能更加完善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
六、资金来源
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所需资金1000万元以上,来源于上级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政府扶持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16个镇村级助农服务中心所需资金800万元以上,来源于上级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政府扶持资金和社会资金。
七、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昌市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市供销社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各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社主任担任。
(二)加大支持力度。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已纳入市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市供销社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优先保障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用地和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对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等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统筹谋划。要把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加强基层社改造、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有机结合起来,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统一起来。以完善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改革方向,通过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提升社有企业、基层组织的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人才支撑。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广纳贤才,把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返乡创业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等吸收到助农服务队伍中来,着力培养引进现代科技、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等领域高素质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助农服务人才队伍。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要把助农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作为报告内容,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