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2019年乐昌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

  2019年乐昌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2



2019年乐昌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我市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涉农市场秩序和农业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我市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我市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农时季节违法案件查处,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和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针对农村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以蔬菜、水果、畜禽、鲜蛋、水产等初级农产品及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械具等六类农资产品为重点,集中整治我市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农产品生产和农资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水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和乡村流动商贩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落实高毒农药替代计划,实施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 

  (二)重点类目 

  种子: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种苗(特别是水稻、玉米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超范围生产经营种子等行为。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及未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农药生产经营行为。 

  肥料:加强对有效成分不足、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虚假宣传等肥料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严打制售假冒伪劣兽药、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禁用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行为,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加强20167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监督检查,未附二维码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农机:组织开展2019年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械具及其零配件行为,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

  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检查的同时,对我市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确定我市的农资经营数量和规模。

  (二)打击整治阶段(3月至11月)

  2019“农产品生产整治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贯穿全年,其中春耕3月、夏管7月、秋收9月、冬种11月四个重点时间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会同农业、公安、市场、食药监局等部门,将乐昌市分为2个区域开展联合执法,第一区域为北面:具体包括坪石镇、梅花镇、沙坪镇、秀水镇、云岩镇、黄圃镇、三溪镇、白石镇、庆云镇;第二区域为南面:具体包括九峰镇、两江镇、大源镇、北乡镇、乐城街道、长来镇、廊田镇、五山镇。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至次年1月)

  认真做好年度农产品生产整治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办案能力,不断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效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乐昌市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彭桂珍   副市长

    长:华癸莲   市农业局局长

      员:李卫东   市市场监管局

            陈红兵   市公安局

            连旷怡   市食药监局

            刘永明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邓传有   市农机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华癸莲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乐昌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乐昌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监管制度,加大日常监管抽样检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单位予以查处。

  (二)狠抓执法办案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动摸排扫除农牧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生产经营禽畜居宰,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农业领域的黑恶势力。加强日常农业投入品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

  开展全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政务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曝光制假售假分子、窝点、问题严重的地区、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诚信建设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粤农办〔2018536号)和韶关市农业局《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韶农办〔2018165号)要求,到2019年底我市基本实现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全覆盖,依法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和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推动我市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

  (五)健全追溯制度

  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管理。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药可追溯信息平台,依法推进企业使用电子追溯码。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在大型种子企业、种子电商、部分地区、部分主推品种,开展种子可追溯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新《种子法》要求,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推进社会共治

  强化投诉举报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针对假劣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建立完善的快速处置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政策解读:《2019年乐昌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