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乐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示

  根据《广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南》(粤乡振局函〔2023〕2号)文件要求,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由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向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收集各镇各部门申报入库的项目,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论证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公示5天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予公告5天,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通过了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十六届33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四届第63次常委会审定的114个项目,拟纳入乐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入库有异议,请向乐昌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

  联系地址: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5553202。


  附件:乐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拟入库明细表



  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6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