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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昌市优质农产品销售出口激励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打造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函﹝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农产品销售出口激励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从2023年3月起,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韶关配送中心的云菜链平台和海关将我市优质农产品出口到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外的农业企业,可申请相关的激励补贴。

  二、补贴标准

  1.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韶关配送中心的云菜链平台销售我市优质农产品的可按平台最终的销售数据申请销售金额的2%的激励补贴;

  2.通过海关将我市优质农产品出口国外的农业企业,可申请出口农产品金额3%的出口激励补贴。

  三、补贴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提出补贴申请。

  (二)补贴申请地址

  乐昌市人民北路290号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85662)。

  (三)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根据补贴申请提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韶关配送中心的云菜链平台的销售数量或通过海关报关的相关凭证等材料一式三份。

  (四)补贴申请流程

  1.受理。申报主体向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提交(三)所列的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进行预审,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

  2.审核。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乐昌市RCEP企业孵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银行账户。


  附件:

  1.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打造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函﹝2023﹞44号)

  2.乐昌市优质农产品云菜链平台销售激励补贴申请表

  3.乐昌市优质农产品出口激励补贴申请表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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