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总工会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一个,是乐昌市总工会。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依法调处劳动关系,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科技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指导各类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国际、国内交流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产业工会工作;承办市委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经审部、组宣部和维权部(含女职工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人员:乐昌市总工会编制人数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4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会法律援助”活动。
2、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力度,创新帮扶资金筹措方式,开展元旦、春节等节点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实现“送温暖”活动的常态化。
3、开展 “夏送清凉”活动。继续做好暑期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工作,为盛夏时节在野外或高温作业的职工和农民工“送清凉、送健康”,慰问一线职工、农民工。
4、开展“金秋助学”行动。以关爱弱势职工家庭为主,以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为目标。
5、开展“大病救助”活动。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救助身患大重病的困难职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92.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4万元,增幅5.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72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92.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4万元,增幅5.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92.72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2.7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21.24万元,增幅5.72%,原因是在职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9万元,保密员经费0.04万元,行政定额公用经费15万元,定额车编费2万元,行政住房维修金18.97万元,行政节日补贴12万元,行政住房公积金7.7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8万元,总工会月均奖3.13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4.84万元,事业统发工资37.44万元,事业定额公用经费2.5万元,文事业住房维修金11.41万元,事业节日补贴8.8万元,行政离退休统发工资109.61万元,劳动模范津贴0.72万元,事业离退休统发工资61.0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49万元,公务员医疗2.6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4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18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办公2万元、邮电费5.8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35万元、电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万元,其他费用6.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我会固定资产总价值为733.84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了130.7万元,主要是广场配套设施部分构建物拆除。具体分布如下:一、房屋131.7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8.43万元,其他用房17.73万元,其他(不含构建物)45.6万元(该项资产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二、公务用车一部,20.18万元(该项资产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三、其他固定资产581.9万元,该项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0.7万元,主要是广场配套设施部分构建物拆除。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按时完成劳模津贴发放、退休职工迎春座谈会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我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