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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环卫所部门预算 (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环卫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财政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职能:1、负责市容市貌的监管考核; 2、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3、负责消杀队和公厕保洁归口管理 ;4、负责“门前三包”监督管理工作,内设机构有下设市容监察队、消毒卫生杀虫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编15人,临工17人,退休8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市容市貌的监管考核; 

2、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3、负责消杀队和公厕保洁归口管理 ;

4、负责“门前三包”监督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66.42万元,比上年减181.79万元,减幅28.04%,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工作职能的转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66.42万元,比上年减181.79万元,减幅28.04%,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工作职能的转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66.4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58.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8.28%,比上年增8.62万元,增1.88%,原因是单位的工作职能的转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9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2%,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190.41万元,减少95.97%,原因是单位职能外包,确定新的职能。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6万元,减少37.6万元,减少47.48%,原因是单位职能的减少。其中办公6.5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6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1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4.8万元、电费1.5万元、其他费用0.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或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4741347元、分布构成房屋及土地、交通运输工具,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房屋及土地1657440元、交通运输工具3083907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城环卫所2018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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