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加挂乐昌市房产开发中心、乐昌市住房保障中心牌子)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内设11个内设股(室)11个:办公室、计财股、产权股、房地产中介股、房屋租赁股、档案室、房屋安全管理股、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测绘所、白蚁防治管理股(白蚁防治所)、坪石所。
乐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内设机构:信息部和市场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房管局经费形式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现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3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维系本单位日常工作的运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与监督;推进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监督;加强房地产测绘、评估等中介服务管理,合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本市危旧公房安全检查及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白蚁防治行业工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城市房产项目的综合开发和经营,盘活直管公有房产,实现公有房产保值增值,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发展。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449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4968 元。比上年增加1575883元,增幅38.73%,原因是用于住房保障项目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449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644968元。比上年增加1575883元,增幅38.73%,原因是用于住房保障项目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3858968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36%,增加2363533元,增幅158.05%,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并新招录了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提标,导致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6455元。
项目支出预算1786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64%。减少787650元,减少30.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幅100%,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办公经费22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数相同。
六、政府采购情况。本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价值54761357.12元,其中:房屋105832.35平方米,价值53160246.83元;汽车3辆,价值336231.29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21900元;家具用具105185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