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现将《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准入报备及退出工作机制》(2025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实行过程中,若遇问题,请与乐昌市教育局德体卫艺股联系。
市教育局联系人:邓秀君,电话:0751-5560709。
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洪薇,联系电话:0751-6975083。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15日
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准入报备及退出工作机制
(2025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工作,确保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有序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教联〔2019〕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19〕204号)和韶关市《研学旅行服务规范》(DB4402/T1-2023)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准入报备
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19〕204号)和韶关市《研学旅行服务规范》(DB4402/T1-2023)文件要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开展研学业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清单:
(一)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企业(机构)报备表(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旅行社或机构(企业)应当具备韶关市《研学旅行服务规范》(DB4402/T1-2023)所规定的行业资质,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研学旅行资质的旅行社或素质类教育公司。
(四)旅行社、企业(机构)法人身份证。
(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佐证资料。具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向中小学校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接待、付款等服务,每天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对外公布固定的24小时服务热线。
(六)研学导师及员工资料。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连续缴交近3个月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社保证明,从省社保服务平台下载后加盖公章),且专职人员具有研学导师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名。
(七)机构(企业)内部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包括研学实践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的研学实践岗位作业标准以及具备承接100人以上中小学团队活动能力佐证材料。
(八)研学导师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开展内部、外部培训,并提供近三年培训记录。
(九)研学前、中、后服务方案。应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出行保障制度,有研学活动方案(特别要备注按比例配置持有“研学导师”职业资格证的教学人员,其中室内活动师生比不低于1:30,户外活动不低于1:25)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中小学学生及家长意见反馈制度。
(十)最近三个年度信誉等级评估文件。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一)最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二)市级以上文广旅体局近三年无服务质量投诉证明材料。
(十三)近三年内,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研学活动或10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提供至少1个典型案例)。
(十四)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
(十五)与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十六)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承诺书。
(十七)机构(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无性侵害、性骚扰、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及犯罪记录证明。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上17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经核对后,原件归还申报单位。对材料不齐、模糊不清、弄虚作假和存在转包、外包情况的机构(企业)不予报备。
二、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退出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教联〔2019〕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确保研学实践活动全程安全防控,明确和规范承接机构(企业)在组织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责任和义务,对研学实践活动承接企业(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特制定本退出机制。
(一)按规定提前为每一位参研的师生购买研学专属意外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不低于30万元),保险手续齐全,并把购买保险的凭据提供给学校,由学校在开展研学活动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未按要求购买研学专属意外险的企业(机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的准入备案资格。
(二)与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有资质的韶关市车辆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安全协议,保障车辆状况、司机状况,提醒驾驶员按规定路线行驶,保持车队相对稳定。未租用合法合规的韶关籍车辆出行的企业(机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
(三)企业(机构)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严禁中小学借研学实践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的行为,要积极对贫困家庭学生研学费用适当减免。如发现企业(机构)恶意竞争,存在给学校教师回扣、宴请等违法违规操作,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
(四)严格按照报备的餐饮标准提供就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方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对提供与报备餐饮标准不一致,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事故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
(五)在研学实践过程中,学生生病或受伤,应及时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治疗,妥善保管就诊医疗记录。返程后,应将就诊医疗记录复印并转交家长或带队老师。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机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并由企业(机构)承担相应法定责任。
(六)在研学途中,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如基地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基地承担相应法定责任),由企业(机构)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并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
(七)承接企业(机构)要切实履行《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工作规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研学活动安全稳定。存在将组织研学活动转包、外包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并由该企业(机构)承担相应法定责任。
(八)机构(企业)工作人员出现性侵害、性骚扰、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或犯罪行为,直接取消该机构(企业)准入备案资格。
(九)承接企业(机构)要按规定组织实施经市教育局审定的研学活动课程,配齐研学导师、跟班导游服务等工作人员,对未按规定落实经教育部门审定的课程和未按规定配齐研学导师、跟班导游服务人员的企业(机构),直接取消该企业(机构)准入备案资格。
(十)在研学实践活动结束一个星期内,学校对承办机构(企业)研学课程开发、课程实施情况和研学导师专业性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承办机构(企业),同时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股404室。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机构(企业)组织研学活动全过程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满意度调查和评价情况作为对纳入乐昌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目录的机构(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满意度调查或评价低于80分的,直接取消该机构(企业)准入备案资格。
请符合以上报备材料清单的机构(企业)于单数年的2月15日前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到乐昌市教育局德体卫艺股404室进行报备。市教育局将于单数年的2月底对符合报备要求的机构(企业)给予准入通报;根据承接机构(企业)退出机制,结合满意度调查情况,对违背以上十条硬性规定的且不配合学校积极改进的,将进行退出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报备。
本工作机制自2025年1月15日起开始实施。原《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准入及退出工作机制》(乐教联〔2024〕3号)自行废止。
附件:1.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接机构(企业)报备表.docx
3.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研学活动承接企业(机构)满意度调查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