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韶关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韶市教〔2024〕9号)《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乐昌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乐教字〔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乐昌市乐城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
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其中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202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免试、就近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范围
(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1.乐昌市凤凰幼儿园。优先满足碧桂园凤凰名邸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碧桂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若碧桂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若碧桂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
2.乐昌市宏大幼儿园。优先满足宏大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剩余学位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剩余学位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不再面向三公里范围招生。
3.乐昌市金色港湾幼儿园。优先满足金色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剩余学位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剩余学位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不再面向三公里范围招生。
(二)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乐昌市第一幼儿园、乐昌市第二幼儿园、乐昌市城东幼儿园、乐昌市河南幼儿园均面向三公里范围内招生。若通过资料审核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若通过资料审核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簿);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
4.报名资料及要求:
(1)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监护人页);
(3)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租房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纳税证明票据等);乐城街道辖区户籍且未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以户籍地址作为派位依据;
(4)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5)符合政策优待条件的,由幼儿家长提供《乐昌市2024年公办幼儿园政策优待入园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其他所需的资料(详见各园招生方案)。
四、录取方式
在招生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乐城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幼儿家长(含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拟录取的幼儿需在规定日期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幼儿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同一名幼儿同时报名两所公办幼儿园,或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所填报信息视为无效;
2.幼儿园的收费按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
3.政策优待录取人数原则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烈士子女;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4)经乐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经乐昌市招商部门认定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
(5)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6)孤儿;
(7)援藏、援疆、援川及援亚非拉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8)中国边疆、海岛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9)其他符合省、市优待政策的有关人员子女。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乐昌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1-5562035;
乐昌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0751-5567930。
附件:1.乐昌市2024年公办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入园申请表.docx
2.2024年乐昌市乐城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表.docx
乐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